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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任命空中航行委員會主席

    2010年11月24日,國際民航組織第191屆理事會再次任命來自新加坡的莫文•費爾南多先生為空中航行委員會主席,任期自2011年1月1日起一年。
    莫文先生有著30年的空中交通管制和空域管理經驗,2006年擔任航委會委員,2010年擔任航委會主席。
    2010年11月15日,第191屆理事會根據《芝加哥公約》第56條規定,從各締約國提名的專家中任命了來自澳大利亞、阿根廷、奧地利、巴西、加拿大、中國、法國、德國、迦納、日本、南韓、尼日、俄羅斯、沙特、新加坡、西班牙、瑞典、英國和美國的19名空中航行委員。我國提名的臺楓當選為空中航行委員。
    空中航行委員會是理事會下設的技術委員會,負責制定國際民航技術標準和其他規範,就空中航行問題向理事會提供諮詢意見。航委會由航空各領域具有合格資歷和經驗的19名專家組成,航行委員以獨立專家而非國家代表的身份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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