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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修訂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關於附件1《人員執行的頒發》的第172次修訂

    2014年3月3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第201屆會議審議通過了空中航行委員會關於《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  —《人員執照的頒發》的第172次修訂提案,內容包括從事國際商業航空運輸駕駛員的年齡上限,以及引入飛機駕駛員預防非正常飛行姿態及改出培訓的規定,並刪除了對語言能力要求的過時規定和延長動力升空器類別的相關過渡性措施。
    關於從事國際航空運輸駕駛員年齡上限的修訂提案,將允許兩名60-64歲的國際商業航空運輸駕駛員同時駕駛,並將關於副駕駛年齡上限為65歲的建議措施升級為標準。
    關於預防非正常飛行姿態及改出培訓的修訂,旨在減少失控事件發生,主要包括在多機組駕駛員執照現行非正常飛行姿態改出培訓要求中,增加預防非正常飛行姿態的培訓;在實際飛行中對商業駕駛員執照引入關於預防非正常飛行姿態及改出培訓飛行指令的建議措施;在飛機型別等級進行預防非正常飛行姿態及改出的培訓要求。
    對附件1的第172次修訂將於2014年11月13日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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