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理事會第201屆會議審議通過了空中航行委員會關於附件15《航行情報服務》第38次修訂提案。
該提案源於儀錶飛行程式專家組(IFPP)全體工作組第7至11次會議關於空中航行服務程式中有關直升機空中定位點的程式的修改。由於修改了《空中航行服務程式—航空器的運作》(PANS-OPS,Doc 8168 號文件),因而必須對附件15 進行輔助性相應修訂,以便反映在附件10《航空電信》中因推出I類精密進近運作星基增強系統(SBAS)信號的空間性能要求而改進的性能要求。本次修訂反映了對航行資料彙編(AIP)涉及區域導航航路、無線電助航和著陸設備部分內容的細微修改,以及航空數據發佈的清晰度和完整性等級涉及陸基增強系統基準點、直升機場飛越高度、空中定位點進近標高\高度的內容的修改,這對於描述PBN航路、SBAS和陸基增強系統(GBAS)資訊以及相關的發佈清晰度和完整性等級值而言是必需的。
對附件15的第38次修訂將於2014年11月13日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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