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際民航組織開展的持續監測做法的主要活動包括:
1. 在締約國實地的持續監測做法活動
1)國際民航組織的協調驗證任務(ICVMs):在有關國家開展協調驗證任務,以確定先前發現的安全缺陷是否已獲得圓滿解決。更具體地講,評估有關成員國採取措施解決以前的調查結果和建議,包括已查明的任何重大安全關切糾正的狀況。2013年在國際民航組織所有地區共籌劃並開展了24次協調驗證任務。
2)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持續監測做法審計:在選定的國家開展審計,通過評估有效執行國際民航組織所有與安全相關的標準和建議措施、相關程式、指導材料和最佳安全做法,來確定各國安全監督的能力。2013年共進行了8次審計。另外由於聯合國當時的安全等級,計劃2013年對埃及和葉門的審計被推遲。
2. 非現場驗證
非現場驗證活動是指在適當情況下,對國家糾正行動計劃進行非現場驗證活動,以確定先前發現的安全缺陷是否已獲得圓滿解決。國家缺乏有效實施和重大安全關切狀態可通過非現場驗證活動得以修改。2013年國際民航組織共籌劃並開展了2次非現場驗證活動。2014年計劃開展5次非現場驗證活動。
3. 培訓
1)對各國員工的熟悉培訓包括提供基於電腦的培訓(CBT),使國家有關員工熟悉持續監測做法及其活動。截至2013年12月,來自58個國家和6個國際組織的270名人員完成了熟悉培訓。熟悉培訓為各國提供一個機會,讓各國加強其航空安全人員的能力,即使他們不一定被選為持續監測做法認可審計員或專家。
2)對借調審計員及專家的培訓是指提供基於電腦的培訓,使國家或認可的國際組織合格的航空專家準備好執行國際民航組織持續監測做法的活動,包括協調驗證任務和普遍安全監督審計。截至2013年12月,來自27個國家和6個國際組織的220多人員參加了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審計員(協調驗證任務專家)的培訓。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持續監測做法名冊上共有68名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審計員和43名協調驗證任務專家。
國際民航組織呼籲國家和有關組織推薦專家,在長期或短期的基礎上作為審計員或課題專家借調給國際民航組織,支援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的持續監測做法。下列國家在2013年期間提供了長期借調人員支援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持續監測做法:法國、馬來西亞、大韓民國和新加坡。
3)地區研討會(講習班)包括舉辦持續監測做法地區研討會/講習班,以協助各國為持續監測做法做準備。2013年共舉辦了8場地區研討會(講習班),共有291名人員參加。
2014年計劃開展的活動:
1)通過基於網路的綜合網上框架的應用程式,“實時”交互使用持續監測做法線上框架,對各國的活動進行連續監控。不斷收集數據可以使國際民航組織確定哪些活動適合於每個國家,並根據需要集中資源。
2)根據批准的預算,2014年策劃的現場活動,包括15次協調驗證任務,10次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的持續監測做法審計,以及兩個地區研討會(講習班)。非現場驗證活動將繼續根據需要進行。持續監測做法的活動計劃將定期公佈在ICAO-NET和普遍安全監督審計計劃的限制性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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