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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航空安全計劃和全球空中航行計劃在全球各地區實施進展情況簡報

    2014年6月18日,國際民航組織第202屆理事會第4次會議審議了各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PIRG)及地區航空安全組(RASG)的成果年度綜合報告,內容涉及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及地區航空安全組的成果、實施進展、各項挑戰、建議以及正在採取的行動。
    國際民航組織第38屆大會于2013年10月核準了全球航空安全計劃(GASP)和全球空中航行計劃(GANP)。為此,國際民航組織亞太地區、東南非地區、中西非地區、歐洲大西洋地區、中東地區、北美和中美及加勒比地區、南美地區等7個辦事處在領導制定地區優先事項和目標的進程中做出了積極努力,特別是在通過修改地區航空安全組(RASG)及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PIRG)的目標及工作方案便可以看到這一點。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及地區航空安全組的完整會議報告及日程表、年度報告、程式手冊及其他參考資料,載于國際民航組織各地區辦事處網站。
    在航空安全方面,地區航空安全組支援地區實施全球航空安全計劃。各地區辦事處確保調整地區航空安全組、地區安全監督組織(RSOO)以及運作安全及持續適航合作發展方案(COSCAP)的目標和工作方案,以符合全球航空安全計劃的全球優先事項和目標,並對地區年度航空安全報告協調一致,以便對全球航空安全報告提供內容材料。地區航空安全組為準備支助收集地區效績儀錶盤的數據,已經制定了地區安全優先事項和目標。各地區辦事處已獲得本地區國家民航局長對地區航空安全組地區優先事項和目標的核準。
   在空中航行方面,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支援地區實施全球空中航行計劃。各地區辦事處確保調整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的目標及工作方案,以符合全球空中航行計劃的全球優先事項和目標,包括地區挑選、規劃和實施航空系統組塊升級(ASBU)的各個模組。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為準備支助收集地區效績儀錶盤的數據,根據既定的地區優先事項和目標更新了地區空中航行的實施計劃。地區實施計劃還將反映在目前正在擬定的新的地區空中航行計劃當中。各地區辦事處已獲得本地區國家民航局長對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的地區優先事項和目標的核準。
    國際民航組織計劃于2015年2月與第2次高級別安全會議同期舉行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地區航空安全組第2次會議,審查地區調整、實施規劃、效績儀錶盤和報告工作的成果。國際民航組織秘書長、各地區規劃和實施小組及地區航空安全組的組長、各地區辦事處主任、航委會主席和空中航行局局長將出席此次會議,理事會主席主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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