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國際民航組織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與世界衛生組織召開電話會議,討論幾內亞、賴比瑞亞和獅子山等國埃博拉疫情對航空運輸的影響。截至7月23日,共報埃博拉病例1201例,含672例死亡。其中,1名航空旅客從賴比瑞亞經多哥抵達尼日利亞後死於埃博拉疾病,成為此次會議討論的焦點。
7月27日,世衛組織重申,根據當前掌握的情況,不建議任何針對幾內亞、賴比瑞亞和獅子山的旅行或貿易禁令。世衛組織正就疫情對公共運輸的影響向國際民航組織、世界旅遊組織、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和國際機場理事會徵求意見,並在其網站上(http://www.who.int/csr/disease/ebola/zh/)提出了針對旅行者有關防範埃博拉病毒病的最新建議。
有媒體報道非洲的兩家航空公司已中斷經營至疫區國家的航線,尚不清楚這一決定是由航空公司自行做出還是應公共衛生部門的要求做出的,但顯然與世衛組織建議不符,特別是可能影響到公共衛生人員往返疫區。
雖然埃博拉是嚴重的疾病,病死率高達90%,但其傳播感染途徑是直接接觸受感染的動物或人的血液、體液和組織,與患者或死者有密切接觸的衛生工作者、家人以及其他人面臨較高的感染風險,而通過航空旅行途徑傳播的可能性極低。埃博拉病毒的潛伏期從2天到21天不等,出現症狀的病人具有傳染性,但這時已不適於航空旅行。目前,發達國家因醫療設施完備,出現埃博拉病毒傳播的幾率非常低。
國際民航組織將繼續通過防止傳染病通過空中旅行傳播的合作安排(CAPSCA)方案對最新情況進行監控,此項合作安排可與世界衛生組織進行直接協調,旨在幫助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對可給航空業造成影響的傳染病爆發進行管控。
《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9《簡化手續》第二章規定:
2.4 各締約國不得因公共衛生原因而阻止航空器在任何國際機場起降,除非此類行動是按照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衛生條例》(2005)採取的。
2.5 如果締約國為應對特定公共衛生風險或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考慮實施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措施以外的其他衛生措施,則必鬚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行事,包括但不限于第四十三條,其中規定,在決定是否執行額外衛生措施時,締約國的決定應基於:(a) 科學原則;(b) 現有的關於人類健康危險的科學證據,或者此類證據不足時,現有資訊,包括來自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相關政府間組織和國際機構的資訊;以及 (c) 世界衛生組織的任何現有特定指導或建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