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2日,國際民航組織第205屆理事會第3次會議審議了秘書長關於設立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主席獎的報告。
為進一步支援國際民航組織“不讓任何國家掉隊”的舉措,有效實施航空安全和安保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秘書處提出設立理事會主席獎,每年授予致力於實現或幫助實現國際標準和建議措施最低有效實施水準,或者在提高或幫助提高有效實施水準方面做出表率的一個傑出成員國和一個傑出組織。
理事會原則同意設立理事會主席獎,要求國際民航組織總部各局局長、各地區辦事處主任及治理和效率工作組主席繼續磋商,提出提名標準和管理程式、表彰文書的適當名稱、首次頒獎日期及其後續頒獎週期,以確保提名和遴選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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