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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審查卡達議題

  2017年7月31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舉行特別會議,審查卡達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54條提出的議題。

  卡達稱,自2017年6月5日以來,埃及、巴林、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4國違反一系列國際法,對卡達註冊的航空器關閉4國空域,並限制卡達註冊的航空器在相鄰公海上空國際空域運作,嚴重影響了國際空中航行和航空運輸的持續安全、安保、正常和經濟性。卡達根據公約第54條,要求理事會敦促埃及、巴林、沙烏地阿拉伯、阿聯酋等4個國家解除公海上空所有限制,或者提供公海上空空域備用航路或航段;敦促埃及、巴林和阿聯酋遵守1944年《國際航班過境協定》。

  埃及、巴林、沙烏地阿拉伯、阿聯酋等4國認為,卡達違反公約和議事規則,故意歪曲事實,並向理事會説明已與國際民航組織秘書處和中東地區辦事處(開羅辦事處)緊密合作,商定了應急安排,包括9條應急航路,以滿足卡達註冊的航空器安全運作的要求。埃及等4國要求理事會注意到4國已做出應急安排滿足了該地區空中航行系統安全運作的要求,注意到中東地區辦事處仍保持獨立運作並積極協調有關各方達成應急安排,鼓勵有關各方合作解決問題。

  國際民航組織秘書處則報告了開羅辦事處根據公約附件11《空中交通服務》的要求,于7月6日在埃及開羅與埃及、巴林、沙烏地阿拉伯和阿聯酋4國舉行協調會,于7月9日在卡達多哈與卡達、伊朗、阿曼舉行協調會,商定了應急安排,特別是提出了應急航路等方案的情況。

  理事會經審議後決定,航空安全是重中之重,注意到有關各方希望在技術層面進一步磋商以確保該地區空中航行系統安全運作的良好願望,鼓勵有關各方通過對話協商解決爭議,請秘書處繼續協調有關各方磋商並實施應急安排,呼籲全體成員國遵照芝加哥公約及其相關法律文書的要求,確保國際航空運輸的安全、高效、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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