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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民航組織修訂國際標準-附件1第175次修訂

  2018年3月7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第213屆第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附件1《人員執照的頒發》第175次修訂。

  這項修訂提案源自遙控駕駛航空器系統專家組第5次和第6次會議、適航性專家組第3次和第4次會議、氣象專家組第2次會議的相關建議,涉及遙控駕駛員執照頒發的監管結構和遙控駕駛航空器系統執照頒發的監管全球框架,支援在儀錶飛行規則下運作的國際飛行;批准和全球認可經批准的維修機構(第一和二階段);並對提及世界氣象組織關於航空氣象人員資格、能力、教育和培訓要求之處做了調整。

  對附件1的第175次修訂將於2018年7月16日生效,2018年11月8日適用。其中,有關批准和全球認可批准的維修機構的部分將於2020年11月5日適用,有關遙控駕駛航空器系統的部分將於2022年11月3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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