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3日,第219屆理事會第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附件14《機場》第I卷第15次、第II卷第9次修訂。
附件14《機場》第I卷-《機場設計和運作》第15次修訂。修訂涉及:源自機場設計和運作專家組第三次會議(ADOP/3)以及《空中航行服務程式-機場》研究組第八次會議(PASG/8)提出的對機場設計和運作規範的修改。
附件14《機場》第II卷-《直升機場》第9次修訂。修訂涉及:源自機場設計和運作專家組第3次會議(ADOP/3),由直升機場設計工作組(HDWG)在五年多的時間內擬定。涵蓋直升機場物理特性、目視助航設施及救援和消防的大量修訂,以及對幾個相關定義的修改。
以上修訂將於2020年7月1日生效,于 2020年11月5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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