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第225屆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附件17《安保》第18次修訂。
本次修訂在原文件基礎上共涉及新增、修改及刪除共計30余處,主要集中在定義、總則、組織、預防性安保措施,以及應對非法干擾行為的管理等章節。其中,新增標準和措施包括加強安保文化、航空器運營人安保方案、貨艙行李爆炸物探測方法以及安保品質控制方案等內容;修改及刪除部分旨在確保附件中所用的規定用語清晰、表述準確,釋義統一併協調一致。
第18次修訂將於2022年7月18日正式生效。締約國需將其本國規章或措施與此修訂的各項標準之間存在的差異於2022年10月18日前通知國際民航組織。2022年11月18日起本次修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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