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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2-國際民航組織修訂國際標準-附件16系列修訂

  2023年3月20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第228屆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附件16《環境保護》第一卷《航空器噪音》第14次修訂、第二卷《航空器發動機的排放物》第11次修訂、第三卷《飛機二氧化碳排放》的第2次修訂及第四卷《國際航空碳抵消和減排計劃 (CORSIA)》的第1次修訂。


  上述系列修訂概述如下:關於第一卷《航空器噪音》,主要增加了獲取直升機懸停噪聲數據的推薦指南,解決關於將試驗日SPL調整到基準條件的規範限制的內容;關於第二卷《航空器發動機的排放物》,主要完善了關於適用範圍的措辭,以反映發煙指數和非揮發性微粒物質的品質濃度標準對於發動機的適用範圍,並引入了一個“等同程式”的新定義,且對定義、描述、參引和措辭進行改進,包括進一步澄清、方法説明、中間程式步驟和額外的“注”和“建議”,另根據SAE ARP 6320A和AIR 6241A關於持續採樣和測量航空器渦輪發動機非揮發性微粒物質排放的最近更新資訊,對非揮發性微粒物質的測量程式進行改進;關於第三卷《飛機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涉及對定義、描述、參考文件和措辭方面的改進,旨在避免可能誤解並引入與基準幾何因子(RGF)相關的額外澄清;關於第四卷《國際航空碳抵消和減排計劃 (CORSIA)》,主要包括澄清與監測、報告和核查規定相關的技術事項、為國際航空活動水準較低的飛機運營人界定一個抵消閾值、澄清不符合新進入者資格要求的新的飛機運營人抵消要求的計算、與國際標準化組織標準的最新版本保持一致、源自附件7第7次修訂的繼發修訂以及源自大會第A41-22號決議的繼發修訂等。此外,卷一、二的修訂還均包括使其相關措辭與《對專業類空中航行會議的指示及其議事規則》(Doc 8143號文件)第II部分:制定國際標準、建議措施和程式的提案相一致的內容等。


  本次修訂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將於2023年7月31日正式生效,並於2024年1月1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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