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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高高原特殊機場運作研討會在渝召開

  為進一步總結高高原特殊機場的運作管理和保障經驗,使其運作管理向更加精細化、系統化、法制化邁進,3月11日~12日,民航高高原特殊機場運作研討會在重慶召開,民航局副局長李健出席會議並提出工作要求。

  李健指出,我國是世界上高高原機場數量最多的國家,且高高原機場數量和運輸量近年來呈快速增長態勢。多年來,高高原特殊機場在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增進百姓福祉、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民族團結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時,高高原特殊機場運作複雜,運作風險較高,已逐漸成為民航安全運作比較突出的風險點。全行業要站在保證全行業持續安全的角度和促進民航安全發展新常態的高度,充分認識高高原特殊機場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立一套精細化、系統化、法制化的管理手段,提高運作品質,提升管理效能。

  李健強調,高高原運作與一般運作相比,存在著“人、飛機、環境”三方面的運作風險和諸多的特殊性,增加了保證飛行安全的難度。目前,要本著“急用先行”的原則,切實解決當前運作安全保障問題。今後,要在立法層面建立起從飛機和機場到運作的一整套高高原運作標準,形成中國民航系統化的高高原特殊機場運作管理體系,並將高高原運作安全和發展作為建設民航強國的重要指標之一。

  為進一步做好高高原特殊機場運作管理和標準制定研究工作,李健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完善頂層設計、堅持整體規劃,統籌推進。研究制定《高高原運作發展規劃》作為全行業共同的行動指南。集中力量、抓緊推進相關領域實驗和研究工作,力求實效。二是在建設和運作標準上適度從嚴、總量控制。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高高原機場建設標準,進一步修訂航空公司準入條件、飛機適航性和維修標準、人員資格和訓練標準以及身體條件的要求。三是完善高高原運作管理體系,推進規章標準國際化。要加強技術攻關,充分開展課題研究和實驗,以高高原運作為突破口,把我國成熟的標準推廣到全球。

  與會代表交流了西南地區高高原特殊機場運作保障、運作管理、飛行技術、安全監管等方面經驗,並就有關話題展開討論。

  目前全世界共有高高原機場42個,其中我國有15個,約佔世界高高原機場數量的36%。2014年,全國高高原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580萬人次,航班數量達到5.9萬架次,分別比2013年增長了18.7%和19.1%,明顯高於我國民航全行業平均增長水準,已成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為確保高高原特殊機場安全運作,民航局在國際上首次明確定義了高原機場和高高原機場的概念,出臺了《航空承運人高原機場運作管理規定》等多個高高原機場標準和規範,不斷加大高高原機場航行新技術的應用推廣力度,並在航空公司準入條件、飛行員資格、具體運作等方面提出了多項具體要求,確保了我國高高原機場的安全運作。

   

  高原機場定義:    高原機場包括一般高原機場和高高原機場兩類。

  一般高原機場:海拔高度在1500米(4922英尺)及以上,但低於2438米(8000英尺)的機場。

  高高原機場:海拔高度在2438米(8000英尺)及以上的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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