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民航局召開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對《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工作方案》進行了審議。下一步,該方案將提交民航局黨組會議審定後正式印發實施。民航局副局長李健參加會議,副局長董志毅主持會議。
民航局《關於進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意見》圍繞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工作提出了3項改革任務,《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工作方案》將其細化分解為25個重點項目,明確了每一個重點項目的預期目標、時間安排、主辦部門及責任人。會議對工作方案給予充分肯定,並提出許多中肯的意見和建議。
會議指出,飛行安全是民航局黨組“一二三三四”總體工作思路中明確的三條底線之一,是民航各項工作的前提和基礎,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和民航持續發展。近年來,民航發展增量巨大,行業的快速發展與資源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顯,也對安全監管能力提出了挑戰。確保民航持續健康發展,必須始終堅持飛行安全底線,創新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切實把安全監管重點從盯個人轉到盯組織、從盯事件轉到盯系統上來,充分挖掘現有監管資源的潛力,有效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會議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批示,將對“對安全隱患零容忍”的要求融入到工作方案的指導思想中。進一步加強監管模式研究,實現對安全監管的精準管理,確保安全監管能力與民航發展需求相匹配;進一步推進系統整合,提高綜合監控、聯合懲戒能力;進一步推動飛行品質監控,深化SMS管理效能,讓飛行技術管理落到實處;進一步推動工具箱建設,充分利用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能;提升安全監管能力改革專項工作組要將此次會議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納入修改方案中,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工作方案。
民航局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和民航局提升安全監管能力改革專項工作組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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