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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召開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工作宣貫會

  近期,民航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配套文件《中國民航監察員行政執法能力考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貫徹落實兩個文件要求,1月2日,民航局在京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進行宣貫。會議強調,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緊扣民航局黨組“加壓、減負、撐腰、充電”要求,加強民航“三基建設”,進一步提升民航監管能力,推進民航治理能力現代化,助力行業安全可持續發展和民航強國建設。民航局副局長崔曉峰出席會議並講話。

  《實施意見》圍繞加強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從監察員崗位勝任能力提升和監察員激勵機制建設兩個方面提出了12項具體工作措施。《暫行辦法》建立了民航監察員行政執法能力考評制度,並對如何選拔、培養高級監察員進行了明確規定。

  崔曉峰指出,兩個政策文件對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培訓體系重構等方面進行改革調整,這是局黨組對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對當前廣大監察員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的及時、有效回應。要深刻認識到監察員隊伍是民航行業治理的主要力量,加強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是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舉措,是提高監察員職業能力、職業自尊和職業榮譽的有效途徑。

  崔曉峰強調,要從四個方面準確領會兩個文件的核心要義。一是嚴格規範監察員資質管理。進一步規範監察員資質能力標準,突出監察員的政治素質、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業務能力以及行業管理能力;進一步規範監察員資質能力培訓,構建完善監察員培訓大綱和課程體系;進一步規範監察員資質能力評價,構建科學規範的評價體系。二是持續提升監察員執法能力。培訓內容聚焦崗位職責,將監察員培訓課程分為入門、強化和研究類3類培訓;培訓方式聚焦工作實際,通過實訓優勢真正提升監察員的實際監管能力;培訓渠道符合業務需要,打造專門、專業、統一的監察員培訓基地。三是堅持對監察員的正向激勵。將監察員分成見習監察員、監察員、高級監察員三級,提高管理針對性;以職務職級並行為契機,對監察員形成有效激勵。四是加大保障力度,夯實工作基礎。大力推進民航監察員培訓學院的基礎建設和能力建設,加快推進智慧監管,提高監察員裝備水準。

  崔曉峰指出,2020年是落實民航局黨組關於進一步提升監察員資質能力的開局之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週密組織,紮實做好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要加大宣貫力度,及時轉變觀念,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加強組織領導,形成自上而下的監察員管理和培訓領導體系;要加強基礎工作,建立統一規範的監察員資質管理平臺、高水準監察員師資庫等;要強化投入支援,加強培訓項目和經費保障,確保監察員相關實訓工作順利進行,同時研究建立長效、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要注重協同配合,克服本位主義和慣性思維,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分工負責,推動任務落實。

  據悉,為加強民航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民航局黨組研究決定在民航飛行學院設立民航監察員培訓學院(民航監察員培訓基地)。民航監察員培訓學院將對標世界一流水準,加強高水準師資隊伍建設,加大設施設備投入,突出實訓課程開發實施,切實提高監察員執法能力。

  民航局總工程師殷時軍主持會議。會上,民航局政法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了《實施意見》和《考評暫行辦法》的基本內容。民航局機關、各地區管理局及監管局全體公務員,運控中心、民航大學、管理幹部學院、飛行學院、廣州職院、上海職院相關負責同志等分別在主會場和分會場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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