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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召開新修訂《行政處罰法》宣貫會議

  910日,民航局召開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宣貫會議。民航局副局長董志毅參加會議並強調,民航各級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民航局黨組有關要求,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積極推進民航法治政府建設。民航各單位要組織全體公務員認真學習掌握《行政處罰法》的新精神、新規定,指導、督促全體監察員依法開展行政處罰工作,進一步提升民航執法工作質效,不斷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實現民航高品質發展、建設民航強國貢獻力量。

  圍繞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新修訂《行政處罰法》,董志毅表示,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維護正常行政管理秩序、保障法律法規有效實施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強民航行業管理、促進民航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新法修訂是與時俱進完善我國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的重要舉措,為推進民航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重要契機,有利於進一步發揮行政處罰對行業監管的重要支撐作用。對於此次《行政處罰法》的修訂,要給予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

  董志毅指出,民航各級行政機關、全體公務員,都要認真學習領會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的核心內容,學習掌握關於豐富處罰種類、強化處罰力度、體現處罰溫度、規範處罰程式、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規定,從而進一步規範民航行政處罰工作,提升行業執法水準,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強化行業治理能力。

  董志毅要求,在實踐中進一步做好民航行政處罰工作。一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難題、推動發展的能力,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習慣,確保作出的行政決定於法有據、程式正當,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二要抓緊修訂民航行政處罰相關規定。在開展《民用航空處罰實施辦法》修訂工作時,使其與新修訂《行政處罰法》同步優化,確保與上位法保持一致;對其進行全面完善,根據民航懲戒違法行為的實踐需要,逐一細化落實新法有關規定;全面梳理現行民航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其中有關法律責任條款,實現與新法的轉化銜接。三要切實加強對民航行政處罰工作的統一指導。在貫徹實施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的過程中,通過典型案例的方式加強指導,促進行業執法標準和處罰尺度更加統一,增強執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把落實新修訂《行政處罰法》同推進監管審計、監管自查統籌考慮,協調推進。

  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一級巡視員張桂龍對《行政處罰法》作了詳細解讀。民航局機關公務員,民航各地區管理局、監管局領導同志及全體監察員在主、分會場參加會議。

  據了解,《行政處罰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1122日修訂通過,自20217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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