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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民航局修訂《支線航空補貼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提高支線航空補貼資金效益和政策效果,財政部、民航局根據我國支線航空發展現狀對現行補貼辦法進行修訂,調整支線航空的補貼範圍、補貼標準、補貼方式,日前兩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修訂支線航空補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支線航線是我國綜合立體交通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航空運輸網路中有效發揮了“毛細血管”作用,為偏遠和交通不便地區人民群眾出行提供了便利,有力促進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為促進支線航空發展,2008年,民航局聯合財政部出臺了《支線航空補貼管理暫行辦法》,2013年進行修訂,“十三五”以來共安排補貼資金111.4億元。在補貼政策的激勵下,近年來我國支線航空取得了長足發展,旅客運輸量由2015年4859萬人增長到2022年8369萬人,年均增速達9.5%。

  此次修訂是財政部、民航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人民航空為人民”基本理念的重要舉措,也是一項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民生工程。修訂主要對支線航空的補貼範圍、補貼標準、補貼方式等進行調整。一是補貼範圍聚焦支援西藏、新疆,青海、四川、甘肅、雲南四省涉藏地區,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抵邊地區、革命老區、海島地區以及沒有高鐵通達的地面交通欠發達地區的支線航段;二是補貼方式由現行按航段旅客運輸量改為按航段實際飛行小時核定補貼,同時統一補貼方式,補貼申報審核更加簡單;三是補貼標準充分考慮高原平原、支線幹線飛機執飛支線的運營成本差異,分類設定,並且向高原航線、支線飛機執飛航線傾斜;四是建立央地協調機制,根據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中央財政承擔的補貼金額按不超過航線變動成本的50%確定,其餘由地方及企業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承擔,同時鼓勵地方政府做好當地現行相關支援政策與本辦法的銜接。

  修訂後的補貼辦法加大了對連接地面交通可及性差的偏遠及特殊地區航線的補貼力度,補貼範圍更加聚焦,針對性更強,補貼方式進一步優化,補貼導向更加明確,政策效果將會更加明顯,有利於保障偏遠及特殊地區人民群眾基本出行,使人民群眾能夠共用民航發展成果。

  民航局財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將積極執行好新修訂的支線航空補貼辦法,密切跟蹤政策實施情況,加強政策效果評估,同時根據支線航空發展情況適時推動對政策進行修訂完善,不斷改進提升補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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