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航空貨物運輸資訊管理,規範資訊備案活動,根據《民用航空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民航局日前制定發佈《民用航空貨物運輸備案事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2024年12月1日,民航局修訂發佈的《民用航空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生效實施,其中對於民航貨物運輸備案提出了新要求,亟需通過出臺規範文件,對民用航空貨物運輸備案事項的實施作出詳細指引。為落實規章要求,指導企業規範資訊備案、完善經營管理,民航局發佈《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共4章。第一章介紹了發佈《實施辦法》的目的、適用範圍和職責分工。其中,明確了外國和港澳臺地區承運人的貨物運輸總條件,按照《外國航空運輸企業航線經營許可規定》遞交,避免了重復備案。第二章明確了相關事項的具體備案要求,包括備案主體、備案事項、備案內容、備案方式和更新備案要求。第三章明確了監督管理要求,包括文件和資訊的真實性要求、民航地區管理局的日常監管等要求。第四章明確《實施辦法》施行前已經辦理的備案應當在本辦法施行後按照要求重新備案,尚未辦理備案的應當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20日內完成備案。《實施辦法》附錄中還提供了具體的備案表、航空貨運銷售代理人資訊表、地區管理局民用航空貨物運輸備案事項記錄單等表單模版,規範備案內容和資訊的填寫,為一線操作提供了詳細指引。
《實施辦法》系統性地構建了備案實施的制度框架,將《規定》中原則性、概括性的備案義務轉化為清晰、明確、可執行的具體規範,夯實了規章落地的制度基礎。《實施辦法》體現了監管協同與效能提升的管理智慧。該辦法通過銜接現有備案體系,允許資訊合併報送,避免企業重復提交,減輕其負擔。同時,統一內容與格式,有利於監管部門建立標準化資訊庫,助力實現精準監管與數據共用,提升行業管理效率。
民航局運輸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辦法》實施後將進一步推動行業運作透明化與規範化,增強市場透明度。備案資訊的真實性與及時性要求,也將倒逼企業完善內部管理、自覺合規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