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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從業人員安全工作作風建設管理辦法》印發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産的重要論述和對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在新形勢下深入落實“加強隊伍作風和能力建設”的具體要求,日前,民航局印發《民航從業人員安全工作作風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不斷推動民航行業安全工作作風建設走深走實,進一步健全完善長效機制,更好培育從業人員“嚴細實”的優良工作作風。《管理辦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一直以來,民航局高度重視從業人員安全工作作風建設,2021年3月印發《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修訂印發<民航安全從業人員工作作風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2022年10月印發《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修訂印發<民航安全從業人員工作作風長效機制建設指南>的通知》。此次印發的《管理辦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有關精神和規定,結合近年來行業安全工作作風建設實際,對此前兩個有關文件進行修訂和規範而形成的。

  此次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十一個方面:將之前的“長效機制建設指南”改為“建設管理辦法”;將“民航安全從業人員”改為“從業人員”,明確民航參與、支援和保障安全生産運作的工作人員,特別是飛行、乘務、機務維修、空管、運控、機場運作、安保等專業人員、負有安全管理職責的人員等重點或關鍵安全崗位是此文件規範的重點;進一步聚焦人員的規章意識和安全作風典型問題,明確優良安全作風來自對安全工作理念、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程式規範的心理認同和嚴格遵守,來自強烈的責任意識和良好的行為規範,民航不良安全作風集中體現為各類“錯忘漏”行為導致的違章違規、違反程式標準和準則規範等問題;進一步突出領導幹部的率先垂范作用;進一步突出安全作風的日常培育和管理,要求持續開展學習宣傳、領導幹部率先垂范、納入安全教育培訓、融入日常安全管理、夯實安全基層基礎、抓好學員作風養成、堅持嚴管厚愛相結合、選樹各類先進典型等;進一步對避免泛化和一罰了之等不良傾向提出要求;進一步強化安全作風量化管理;持續保持對安全作風從嚴管理的基調;要求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建設;增加了《維修培訓機構學員典型安全作風問題清單》《維修培訓機構教員典型安全作風問題清單》《設計製造單位人員典型安全作風問題清單》;將局方對安全作風監管的事項由7條精簡為4條。

  民航局航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民航局將持續跟蹤行業安全作風建設進展情況,加大調查研究力度,及時掌握行業動態,視情評估作風建設成效,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進行完善,確保《管理辦法》的針對性和科學性,不斷推動從業人員作風建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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