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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 | 關於進一步做好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優惠客票銷售工作的通知
發佈 | 關於進一步做好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優惠客票銷售工作的通知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

  為保障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做好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優惠客票銷售工作,方便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購買優惠客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乘坐國內航班時實行優惠票價,具體優惠票價政策繼續按照民航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國內航空運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航規財發[2004]51號)和《關於明確兒童、嬰兒以及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旅客票價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航發[2009]8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即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購買國內航班機票的票價,既可以按同一航班對應艙位成人普通票價的50%計價,航空公司不得附加購票時限等限制性條件;也可以自願選擇購買航空公司在政府規定政策範圍內確定並公佈的其他種類票價,並執行相應的限制條件。

  航空公司要進一步完善證件驗證工作,在確保真實有效的前提下,滿足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購票需求。航空公司要開放官網、直銷櫃檯、銷售代理人、OTA平臺等所有的銷售渠道,不得對優惠客票的銷售地點進行限制。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要加強對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優惠票價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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