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通知公告
  • 名稱:
  • 2020年民航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2020年民航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2020年,民航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行業安全發展改革工作,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民航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進民航法治政府建設

  (一)堅持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民航局黨組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召開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的重要講話和會議精神,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行研究部署。民航局黨組書記、局長馮正霖嚴格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統籌領導推進民航法治政府建設;民航局局務會2020年審議直接涉及法治政府建設的事項11項;局領導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具體改革舉措和年度重點工作;堅持開展民航局國家工作人員憲法集體宣誓儀式。

  (二)充分發揮民航法治建設領導小組的統籌作用。

  召開民航法治建設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傳達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審議通過《2020年民航法治建設工作要點》《民航法治建設考核評價暫行辦法》等5個文件,要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安全發展、深化改革、應對化解風險,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二、始終堅持依法防控,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戰

  (一)及時啟動應急響應,不斷提高疫情防控應對能力。

  依法第一時間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成立民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迅速形成統一指揮、全面部署、立體防控的工作格局,提出“保安全運作、保應急運輸、保風險可控、保精準施策”的“四保”工作思路,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安全發展。開展民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強化內部分工和協同配合。做好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規範因疫情限制民用機場航班運作工作。

  (二)統籌推進行業疫情防控,築牢內防擴散民航防線。

  因時因勢精準防控、精細施策、人物同防,動態調整防控技術標準,先後發佈更新六版《運輸航空公司、機場疫情防控技術指南》。先後四次發佈有關客票免費退改政策,引導人員減少流動。有序開展疫情期間監管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專項檢查計劃,持續排查防控漏洞,充分發揮遠端非現場檢查監管效能,對200多家運輸機場、60多家運輸航空公司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進行檢查,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嚴防疫情通過航空運輸渠道傳播擴散。

  (三)依法採取多項措施,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強化對國際客運航班的防控措施,在首都機場設立國際航班保障專區,在我國民航史上第一次採取第一入境點方式分流首都機場國際客運航班,根據疫情不同階段的發展形勢,依法出臺動態調整國際客運航班政策措施。2020年累計對國際客運航班實施147次熔斷措施,熔斷航班288班,以超低位航班數量保持同57個國家通航。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加強跨部門監管執法協作,充分發揮系統聯防聯控優勢,織密航空口岸聯防聯控網路,著力遏制境外疫情輸入性風險。

  (四)全力做好緊急重大運輸保障工作,服務抗疫大局。

  高效協調防疫物資、醫護人員等緊急重大運輸任務,全力保障重大緊急運輸“空中生命線”暢通。2020年共組織35家國內航空公司執行1281架次重大航空運輸任務,運輸人員14.66萬名、物資5137噸。其中,承擔了全部援鄂醫護人員中79.7%的赴鄂以及92.7%的撤離返程運輸任務;組織安排臨時航班254架次,接運我滯留在外公民5.5萬人。

  (五)助力全球民航疫情防控,分享抗疫經驗。

  積極參與國際民航組織疫情防控和恢復運作多邊合作,分享中國防疫經驗,為全球民航攜手做好疫情防控和行業恢復發展提供中國方案。主辦或參與各類疫情防控相關國際會議300余場,雙邊線上會議45次,參與國際民航組織《新冠肺炎公共衛生危機期間航空旅行指南》編寫。

  三、持續深化“放管服”,著力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一)持續精簡審批事項,推進市場開放激發活力。

  及時主動優化疫情期間民航審批方式,按照“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和“其他情況”三種類型對49個審批事項採取六方面優化措施。在自貿試驗區推動民航涉企經營許可“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落實落地。取消“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登記核準”和“限額以下外商投資民航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2項行政審批。出臺《民航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細則》,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常態化,對660件民航現行規章、政策文件開展清理審查。

  加快形成民航對外開放新格局,全面清理民航外資政策,廢止《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民航外資準入全面轉向負面清單模式。在21個自貿試驗區試點提出94項民航支援措施,2項在全國範圍複製推廣;發佈《海南自貿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支援自貿港建設。

  (二)統籌資源多措並舉,積極推進行業恢復發展。

  加強對行業經濟運作的監測分析,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在財政支援、稅費減免、金融信貸等方面,及時出臺所有“16+8”項扶持政策為企業紓困,給航空公司年減負約100 億元。協調財政部第一時間出臺免征航空公司應繳民航發展基金政策,全年免征約50億元;對疫情期間執飛重大運輸飛行任務、國際定期客運航班以及客艙內裝貨改裝等給予資金支援約24億元。建立國際航空貨運審批綠色通道,出臺簡化貨運航線航班審批、鼓勵“客改貨”航班等政策措施,快速提升我國國際航空貨運能力,最高峰國際貨運航班達到每週5399 班,是2019年平均水準的4.1倍,有力支援國際供應鏈“保通保運保供”。加強重大項目調度,全行業年度完成固定資産投資首次突破1000億元。

  (三)深化政務資訊系統整合,加快數字政府建設。

  轉型再塑政務資訊系統,建成統一認證平臺、雲服務平臺和民航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完成28個系統、近1000萬條數據資源接入;正式運作民航行政審批服務平臺,10個審批事項網上全流程辦理;完成國産適航審定運作管理系統建設,實現全業務流程和人員資質的系統監管。民航局連續榮獲中國政務網站領先獎和優秀獎、中國“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十佳典型案例。加快推進航空物流資訊化,制定《航空物流資訊交換規範》等標準,在多個機場開展驗證工程;開展中性電子運單試點,建立並啟用鄭州機場電子貨運公共資訊服務平臺。

  (四)持續推進民航價格改革,加強民航價格收費監管。

  放開3家以上(含3家)航空運輸企業參與經營的國內航線旅客運輸價格,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基本建立。出臺《國際航空運輸價格管理規定》,進一步規範國際航空運輸價格。完成校驗收費成本監審,提高政府定價科學化水準。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立民航價格監管合作機制,對民航價格領域加大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航空運輸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堅持民航法規標準與時俱進,築牢行業安全發展法治根基

  (一)推動民航法律法規修訂。

  持續推動《民航法》全面修訂,緊扣運輸機場建設、通用航空準入等領域深化改革,形成《民航法》第六次局部修訂草案並報司法部。加強《航空法》基礎研究,成立研究工作組。積極推進《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條例》《民用航空器事故調查條例》《飛行標準管理條例》等法規的制定。

  (二)不斷完善民航規章體系。

  面向全社會全行業徵集立法建議199條,加快重點領域規章制修,持續推進通航法規體系重構,全年審查39部民航規章,配合交通運輸部審查並頒布《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等9部規章。

  (三)全面清理規範行業標準。

  印發《關於加強民航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培育發展民航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全面清理行業標準,對457項行業標準中的266項予以廢止,廢止率達58%。新發佈14份行業標準及7份計量技術規範。

  (四)加強涉外民航法規標準建設。

  繼續推進北京公約及議定書的批准。中歐航空安全協定生效,中歐適航技術實施程式簽署,為中歐雙方深化航空安全領域合作奠定了基礎。積極推進北斗系統、高海拔機場運作等國際民航組織標準化工作,主導國際民航組織電子執照標準的制訂工作。

  五、深化行業監管改革,嚴守安全底線提升監管效能

  (一)監管模式改革不斷深化。

  加快推進行業監管從盯人、盯事件向以盯組織、盯系統為主要特徵的系統監管模式轉型,依託行業監管執法資訊系統等監管平臺,深度挖掘和科學分析監管數據,以數據驅動安全,不斷提升系統監管效能。出臺《民航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審核管理辦法》,健全行業安全績效指標體系,完善數據監測和預警機制,切實強化系統安全管理。全面優化監管事項庫,打造精準監管工作示範做法,推進非現場監管中心試點建設,不斷健全通航領域“雙隨機、一公開”、分級分類監管機制。深入推動法定自查,提升企業自律水準。

  (二)監察員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聚焦監察員隊伍“三基”建設,修訂民航監察員管理規定,實施監察員分級分類管理,建立行政執法能力考評制度、實習期監察員在崗帶訓制度,完成首批90名一線高級監察員、首批216名調查員認定。成立民航監察員培訓學院,形成“1+4+N”監察員培訓組織架構,重構建立25個模組、80門課程310個課時的監察員入門通識培訓課程體系。

  (三)行業監管力度不斷加大。

  發佈《民航生産安全責任事故領導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強化對“關鍵少數”的安全責任追究。依法依規加強監管,民航行政機關共實施行政約見162次、行政處罰338起,公佈18期行業內嚴重失信人名單、12期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失信人名單,嚴格對失信主體實施懲戒。

  六、持續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升政府法治水準

  (一)加強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

  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印發《民航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民航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等文件,強化重大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重大行政執法合法性審核。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全年審核完成65件。

  (二)深化政務公開工作。

  聚焦重點工作,圍繞民航疫情防控、助力“六穩六保”、優化營商環境等內容,加強資訊主動公開。穩妥處理資訊公開申請,民航局機關全年辦理398件申請。充分發揮新聞發佈會、政府網站等平臺作用,有效回應社會關切,召開民航局例行新聞發佈會17場,參加國新辦和國家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15場,回復民航局網站留言849條。

  (三)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2020年按時高品質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179件。全面啟動民航政務服務線上、線下“好差評”工作,接受各方監督評價。

  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2020年民航局共辦理行政復議19件,堅持嚴格依法辦案,有效化解行政糾紛和防範訴訟風險。民航局及各地區管理局依法辦理行政訴訟7件。

  (四)深入開展普法宣傳。

  深入開展“安全生産月”“信用民航宣傳月”等活動,建立“通用航空安全宣講日”,舉辦民航職工民法典知識有獎答題,提高民航廣大職工和幹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民航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還存在民航法律法規等頂層立法項目有待加快步伐,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有待進一步完善,系統安全管理仍需進一步改善,監察員隊伍建設還需不斷加強等問題。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民航局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民航強國戰略目標為引領,加強頂層設計,堅持系統觀念,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在法治軌道上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新發展階段民航高品質發展和民航強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強民航法治建設頂層設計,制定出臺十四五期間民航法治建設指導文件,制定發佈十四五立法規劃。

  二是完善民航法規體系,繼續推進《民航法》整體修訂工作,加強安全、應急、發展等重點領域、“短板”環節立法,持續做好通航、貨運等規章完善。

  三是健全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組織體系,抓緊補齊疫情防控法律法規短板弱項,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全面提升民航應對能力。

  四是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優化民航營商環境,深化“證照分離”等改革。

  五是深化民航行業監管模式改革,繼續加強監察員資質能力建設,探索智慧監管,強化安全大數據分析利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