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作安全管理規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安全要求》有關要求,現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動態數據報送要求公告如下:
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作人在使用輕型、小型、中型、大型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時,應當確保其使用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向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以下簡稱UOM)聯網報送飛行動態數據,且在運作時不得關閉報送功能。
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製造方應確保其生産的輕型和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具備在飛行活動過程中按規定向UOM報送飛行動態數據的能力。
三、向UOM報送飛行動態數據的介面標準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資訊服務系統數據介面規範》(MH/T 4053)執行。
四、已向中國民用航空局無人駕駛航空器空管資訊服務系統(UTMISS)報送飛行動態數據的,需要將報送介面切換至UOM。相關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製造方應與民航局資訊中心聯繫,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飛行動態數據聯網報送介面切換工作。
五、對於尚未實現報送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製造方應及時直接按照上述介面標準向UOM報送飛行動態數據。
六、UOM平臺網址:https://uom.caac.gov.cn。聯繫人:民航局資訊中心 張曄、田東東,聯繫電話:010-64092597。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