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運輸航空公司、中國航信並抄各管理局:
鋻於總局已于2002年8月26日和2003年3月5日分別在《關於迪慶中甸機場更名為迪慶香格里拉機場的批復》(民航機函〔2002〕647號)和《關於芒市機場更名問題的批復》(民航機函〔2003〕180號)中正式批准迪慶中甸機場更名為迪慶香格里拉機場、芒市機場更名為德宏芒市機場。但據反映,到目前為止,民航機票、航班、航線仍存在使用中甸、香格里拉和芒市等機場名,沒有正確使用更名後的標準機場名,致使很多旅客在購票、登機時産生疑惑,甚者因不知更名前後兩者聯繫而造成誤機。為方便旅客,減少投訴,請你單位接此通知後對填開運輸憑證、機場登機引導、標誌標牌、對外公佈航班資訊、各類宣傳廣告材料、電腦定座系統、出境系統等涉及航空運輸業務方面是否已正確使用“迪慶”或“德宏”機場名稱進行一次全面的核查、核實,未正確使用“迪慶”、“德宏”機場名稱的,請立即糾正。
運輸司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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