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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讀∣《民航空管收費行為規則》
解讀∣《民航空管收費行為規則》

  日前,民航局印發了《民航空管收費行為規則》(民航規〔2024〕18號,以下簡稱《行為規則》),將於2024年4月1日起施行。為便於行業內有關單位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做好貫徹實施工作,現就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要求,對存在市場競爭不充分、交易雙方地位不對等、市場資訊不對稱等問題的領域,要研究制定相應議價規則、價格行為規範和指南。《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十四五”時期深化民航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民航發〔2022〕11號)提出,推進制定空管收費行為規則。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民航局黨組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強空管收費管理,完善空管收費定價形成機制,規範空管收費行為,民航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了《行為規則》。

  二、主要內容

  《行為規則》共六章、二十八條,主要包括總則、空管收費項目及管理方式、空管收費標準制定和調整、空管收費公佈和執行、空管收費監督、附則等內容。具體分為四部分:

  第一部分為第一章,主要內容包括制定依據、適用範圍、基本要求、主管部門等。

  第二部分為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二章主要內容為空管收費項目及管理方式。包括空管基本服務收費(進近指揮費、航路費)和空管非基本服務收費(航空情報資料費、電報費及其他非基本服務收費)。空管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空管非基本服務收費中的航空情報資料費和電報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他非基本服務收費由空管及服務提供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第三章主要內容為空管收費標準制定和調整。空管基本服務收費標準,由民航局按法定程式制定;非基本服務收費標準由空管及服務提供方依法自主確定。同時,規定了收費標準的調整程式。

  第三部分為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主要內容為空管收費公佈和執行。要求空管及服務提供方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通過網站、服務提供場所等公開渠道對外公佈。第五章主要內容為空管收費監督。規定了民航行政機關開展空管收費監督的有關內容,空管及服務提供方違規行為的處理以及內部監督等。

  第四部分為第六章,主要內容為明確本規則由民航局負責解釋以及具體實施時間。

  下一步,民航局將持續開展政策宣貫和督導落實,要求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行為規則》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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