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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讀|《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與運作許可聯合審定工作程式》
解讀|《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與運作許可聯合審定工作程式》

  為優化通用航空市場營商環境,民航局持續深化審批制度改革,不斷降低制度性成本。近日,民航局發佈《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與運作許可聯合審定工作程式》(民航規〔2022〕7號,以下簡稱《工作程式》),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為便於各方準確把握工作要點,便利通用航空企業許可申請,現就《工作程式》出臺的背景、主要內容、制定過程和意義影響等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2017年以來,民航局大力推進通用航空“放管服”工作,優化營商環境,先後組織東北、中南地區開展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與運作許可聯合審定(以下簡稱聯合審定)試點。企業通過一次申請、一次聯合審定,同步獲批兩項許可。此舉將經營許可和運作許可審定方式由“串聯式”改為“並聯式”,一方面極大簡化通用航空企業創辦程式,另一方面推動企業經營條件與運作能力同步認定,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認可。馮正霖局長在多次會議上指示,要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進一步推廣深化通用航空聯合審定試點。

  2019年10月,民航局下發《關於深化通用航空聯合審定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將試點範圍擴展至全國。在此期間,運輸司、飛標司加大對各地區管理局的指導和跟蹤,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創新管理手段、提高審批效率,企業開辦運營審批時長最少縮減至7個工作日,平均用時20個工作日左右。

  截至2021年底,全國已有64家通用航空企業通過聯合審定的方式獲得兩項許可。各地區管理局結合轄區實際,初步形成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為更好服務企業,在充分吸納各管理局試點經驗和企業意見的基礎上,民航局運輸司牽頭組織開展《工作程式》編寫工作,固化試點經驗,形成統一程式,向全國推廣應用。

  二、主要內容

  《工作程式》為開展聯合審定提供了制度依據和保證,主要明確四項制度:一是統一規範通用航空企業申請聯合審定的材料及程式,為行政相對人提供清晰明瞭的許可辦事指南。二是限定參加聯合審定的部門為通航、飛標和適航維修部門,最大限度減少參與許可審定的人數,節省行政資源。三是明確聯合審定工作流程分為申請受理、文件審查、現場驗證、審批頒證四個階段,規範了審定標準程式。四是明晰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項目與運作資質能力的對應關係,為通用航空企業開展特定項目運營提供指引和參考。

  三、制訂過程和徵求意見情況

  文件起草過程中,2021年9月至11月,民航局運輸司通過線上、線下會議座談和書面徵求意見等方式,充分徵求各管理局、各相關司局、行業企業和社會公眾等意見,共收到意見建議67條。經逐條梳理研究,充分溝通相關司局意見,共採納和部分採納意見54條。在此基礎上,完善修訂並經合法性審查通過後形成《工作程式》。

  四、意義和影響

  《工作程式》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是固化總結通用航空試點經驗的具體成果,將為推動實現通用航空經營許可和運作許可“雙證合一”奠定理論和實踐基礎。

  一是簡化審批流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程式》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優化兩項許可審批流程,最大限度減少參與許可審定的人數,縮短辦理時長,節省行政資源,將進一步提振通用航空發展信心。

  二是固化試點成果,推廣經驗做法。《工作程式》對聯合審定試點工作經驗進行了總結提煉和制度固化,在滿足規章要求的基礎上,統一各管理局的試點做法,規範各管理局審定標準程式,為後續開展聯合審定提供了制度依據。

  三是列明辦事指南,明晰業務關係。《工作程式》列明瞭兩項許可所需全部申請材料,給出了經營許可項目與運作審定種類的對應關係,為通用航空企業開展特定項目運營提供了指引和參考。

  四是規範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工作程式》明確聯合審定分為申請受理、文件審查、現場驗證、審批頒證四個階段,實現了兩項許可在審核材料、查驗流程、頒證時間上的相對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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