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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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加強國內客運航班運作時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加強國內客運航班運作時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航空運輸、服務保障企業,各機場,總局機關各部門,局屬各單位:

  為加強對運輸飛行管理,提高航班正常率,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7月1日起至2005年7月1日止,除經民航總局批准外,禁止航空公司安排國內客運航班跨零點飛行。禁止跨零點飛行是指禁止在0時至6時(新疆地區為2時至8時)之間的飛行。

  二、經民航總局指定的機場以及在“黃金周”期間(包括黃金周前、後4日,共計15日),航空公司安排國內客運航班運作可以超過0時,延長至2時(新疆地區延長至4時),但必須在航班計劃實施前一週,向所在地區管理局提交切實可行的保證機組休息、確保航班運作安全以及處置航班延誤等措施。

  三、各航空公司要嚴格按照科學的計算方法,提供準確的航班運作時間和航班機型過站的規定時間,嚴禁弄虛作假。要自覺維護航班計劃的嚴肅性,未經總局或地區管理局批准的航線航班,不得向空管部門申請飛行時刻。對於空管部門已批准的航班時刻,要嚴格按批准的航班時刻運作,不得擅自更改,電腦售票時刻要與批准的航班運作時刻相一致。

  四、各地區管理局、總局空管局對國內客運航班要加大管理力度,嚴格進行監督檢查,對未經總局運輸部門批准的定期、加班和包機飛行,一律不得安排運作時刻;對航空公司擅自安排跨零點的航班飛行,要及時查清原因並上報總局。

  五、各目的地機場、備降機場以及相關的空管部門,要顧全大局,強化服務意識,對因延誤推遲至午夜飛行的航班,要提供優質的服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扯皮而影響航班正常運作。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二〇〇四年六月十八日

  (此件發至各空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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