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亞實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南美亞實業有限公司關於申請調整航空煤油銷售價格的請示》(瓊美油[1999]043號)及《海南美亞實業有限公司關於調整海口美蘭機場航空煤油銷價的補充報告》(瓊美油[1999]048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考慮到自1999年11月5日起,國家計委上調航空煤油出廠價,由每噸2000元調增至2120元,且你公司自運營以來,因航油運距較遠及負債經營等原因致使你公司虧損較大的情況,經研究決定,自1999年11月5日起,你公司航空煤油銷售價格調整為每噸2660元。此價格為最高限價,限價內由你公司與航空公司協商議價。
特此批復。
民航總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