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申請B747-8F運作的請示》(豫機場[2012]7號)及有關資料收悉。根據《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民航總局令第156號)和《供B747-8使用的4E及其以下民用機場的技術標準及運作要求》(AC-139-CA-2011-01),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同意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起降B747-8F型飛機。
二、B747-8F型飛機在鄭州新鄭國際機場運作期間,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所報的《鄭州新鄭國際機場B747-8F運作保障方案》認真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確保飛行安全。
中國民用航空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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