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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楚標:建議北京新機場引入民營資本參與投資建設

  

  3月7日,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進入第5天。當日下午,全國政協委員、東海航空董事長黃楚標在北京貴賓樓飯店參加政協第52組小組討論。記者獲悉,此次黃楚標共帶來了3份建議,分別涉及“引入民營資本參與北京新機場及臨空經濟區建設”、“降低航空運輸企業稅收負擔”以及“推動航空貨運企業重組”。其中,第一份建議不僅準備最為充分,而且其關注點也十分“新鮮”。

  2016年下半年,為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國務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以及民航局相繼發佈有關文件。其中,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民間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國家政策要求,堅持一視同仁,抓緊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放開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等領域準入。”隨後,發改委和民航局則分別印發了《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規劃(2016-2020年)》和《關於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民用機場的意見》。

  對於建議北京新機場引入民營資本投資建設的原因,黃楚標在建議中表示,這不僅對推進民航供給側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也對推進民營資本參與國家大型基礎項目建設以及帶動區域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對於現階段民營資本參與國內機場及臨空經濟區投資的情況,黃楚標認為,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分別是進入壁壘高、投資佔比低以及投資意願不足。他表示,目前,國內民用機場及臨空經濟區建設均由國有資本佔絕對主導甚至壟斷地位,投資效率低。與之相比,民營資本具有靈活及高效的特點,進一步提升民營資本投資佔比,就可以充分發揮民營資本的優勢。

  鋻於目前的情況,黃楚標建議,引入民營資本參民用機場相關投資建設,首先可以按照機場屬性不同,遵從“分類放開、統籌推進、差異化政策”原則,建立民營資本投資民用機場相關政策體系。其次,應該遵從“多元化融資、市場化招商、專業化運營”原則,促進民營資本積極投資我國民用機場臨空經濟區相關項目建設及運營。再次,建議在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開展引入港澳資本投資試點工作。最後,他還建由議民航局統籌組織,制定《關於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民用機場的意見》的實施細則,推動《意見》落地。(《中國民航報》、中國民航網 記者王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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