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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局制定"民航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專項督查

  為了貫徹落實民航局和民航華東局有關“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專項行動”的文件要求,經過多方研討,民航山東監管局成立了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綜合處、運輸處、飛標處、航務處、適航處、機場處、空管處、空防處負責人任成員的2018年“民航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專項行動督查組(以下簡稱“督查組”),明確了7項工作職責,印發了《民航山東監管局2018年“民航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專項行動督查工作方案》。山東局計劃在今年9個月的時間裏,選取轄區內的山東航空公司,濟南、煙臺、威海、臨沂、濰坊、東營、濟寧和日照機場9家單位為督查對象,採用融合日常檢查、單位自評與互評相結合、論壇相補充的多種方式進行督查,並提出三點工作要求:一是各單位要將“民航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專項行動”列為本單位的年度重點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建立健全涵蓋航班正常、票務服務、資訊服務、行李服務、餐飲服務、特殊旅客服務、創新服務、投訴服務的民航服務品質管理體系,提升全流程服務品質管控能力。二是各單位要像抓安全管理一樣抓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尤其是航班正常工作,進一步完善以運作控制、機場保障、流量管理和考核機制為核心的航班正常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應對大面積航班延誤的保障能力和處置能力。三是各單位應承擔起“民航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專項行動的主體責任,不斷提高自評的品質,選派業務骨幹參與互評工作。為了有序推進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督查組將《2018年華東地區“民航服務品質體系建設”專項行動任務清單》分解到監管局相應處室,要求各處室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加強對各單位專項行動進展情況的督促指導,並在每次督查工作結束後,向督查組辦公室反饋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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