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資訊
關於對2010年度全國“安康杯”競賽活動進行評比的通知

  各地區管理局工會,中航、東航、南航、海航、深航、廈航、川航工會,中航油集團工會,首都機場、上海機場、廣東省機場集團工會,民航局空管局工會:

  根據全國“安康杯”競賽組委會辦公室《關於對2010年度全國“安康杯”競賽活動進行評比的通知》(組委辦[2010]7號)要求,為鼓勵先進,樹立典範,進一步推進持續安全理念的貫徹落實,提高民航廣大職工投身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競賽活動廣泛深入開展,民航“安康杯”競賽組委會決定對在2010年度“安康杯”競賽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的企事業單位、班組,以及組織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個人進行評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範圍

  按照民航局發明電[2010]770號《關於參加2010年度全國“安康杯”競賽活動的通知》精神,對在民航報名參加全國“安康杯”競賽活動並取得突出成績的企事業單位或班組授予2010年度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或優勝班組稱號;對在“安康杯”競賽活動組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安全主管部門、工會組織和企業集團(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分別授予2010年度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組織工作優秀單位或組織工作優秀個人的稱號。

  二、評選條件

  1、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

  (1)按照總工發[2010]3號文附件《“安康杯”競賽考核表》評定,成績在95分以上的企事業單位(事故控制一項按照2010年民航總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

  (2)積極參加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組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2、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優勝班組

  (1)班組所在企業榮獲年度省或市級“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稱號;

  (2)班組在企業開展的“安康杯”競賽活動中表現突出,獲得先進班組等相應的榮譽稱號或獎勵;

  (3)長期堅持班組安全建設,不斷創新班組安全管理,各項安全考核指標領先;

  (4)優勝班組必須在報名參加全國“安康杯”競賽活動的企業中推薦。

  3、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組織工作優秀單位

  (l)領導重視,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企業集團(公司)和工會等各方面密切合作,競賽組織機構健全;

  (2)競賽活動組織週密,做到有計劃、有措施、有宣傳、有檢查、有評比;

  (3)所在地區企業或所屬企業參賽率高,參賽企業比往年有所增加,無重大傷亡事故發生;

  (4)認真組織企業參加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組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4、全國和民航“安康杯”競賽組織工作優秀個人

  熱心安全生産工作,積極推進“安康杯”競賽活動開展,在組織競賽活動中做出突出成績者。

  三、評選辦法

  對在2010年度“安康杯”競賽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參賽單位和個人仍分全國和民航兩個檔位進行評選。已連續三年以上獲得全國“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稱號、並在2010年“安康杯”競賽活動中成績突出的單位,經民航“安康杯”競賽組委會審核,符合評審條件的,可直接申報全國“安康杯”競賽優勝企業。各單位推薦的企業、班組和個人不得在民航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復申報。

  四、要求

  各單位在評選過程中要嚴格標準,寧缺毋濫(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于2011年1月25日前上報推薦的優勝企業、優勝班組、組織工作優秀單位和優秀個人名單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zhuchuan@caac.gov.cn;同時填報評比申報表一式2份(表格式樣見附件2、3、4、5),于2011年2月28日前報民航工會辦公室。地址:北京東四西大街155號、民航工會辦公室,郵遞區號:100710,聯繫人:祝川,聯繫電話:010-64092869。

  全國民航工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西大街155號(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