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東海航空公司在北京運作的具體情況,深圳監管局依據航站設施、航站人員訓練、地面服務等OP類績效監察單,重點檢查了航站簽派放行程式、放行資料提供、基地應急程式、人員配備、航線資料和手冊、航站人員訓練、配載等項目。檢查結果表明,東海航空公司的運作控制基本能夠做到有效延伸至北京外站,確保公司外站運作安全,但在管理規範化方面尚存在一定欠缺。
根據檢查結果,深圳監管局建議公司清查各外站的手冊配備情況,完善受控手冊管理程式,確保能夠按照CCAR-121-R4.135條的要求,為運作人員提供方便、快速的運作手冊查閱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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