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航局《關於使用飛行標準監督管理系統(FSOP)實施安全監察的通知》(民航飛發〔2014〕2號)的要求,運作監察員和客艙監察員結合FSOP系統,使用《民用航空行政檢查記錄/報告單(FS)》對行政相對人認真實施了監察。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手冊的保存更新、機組人員飛行經歷、駕駛員飛行限制/近期經歷、機組成員執勤/飛行和休息、定期載客運作裝載倉單/簽派單和飛行計劃的處置等,監察員正在展開縝密的調查核實工作。
北京監管局將根據監察的結果及時按規定開展後續工作,積極督促和幫助公司提高安全運作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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