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培訓部(以下簡稱山航培訓部)因發展需要對飛行訓練中心機構和管理人員進行了調整。為切實保證飛行訓練工作正常有序進行,規範飛行訓練中心保證受訓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達到並保持規定的訓練標準和品質,保證安全飛行。按照“程式合法、標準合規、形式從簡、注重品質”的審定原則,依據CCAR-142部和相關規章要求,青島監管局集中人力於3月19日-3月20日對山航培訓部遞交的運作規範和涉及的相關手冊等進行了全面的符合性審查。此次補充審定對《運作規範》修改補充審定共8項、《飛行訓練管理手冊》補充審定10項,涉及《附件基本資訊》修訂共4項;《B737飛行人員訓練大綱》補充審定共3項、《CRJ飛行人員訓練大綱》共3項、《品質管理手冊》共5項。下一步,監管局將依據規章要求進一步強化對飛行訓練中心訓練和教學工作管理的督查,提升訓練品質,確保飛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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