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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監管局完成青島直升機修改運作規範補充合格審定

  按照“程式合法、標準合規、形式從簡、注重品質”的審定原則,青島監管局按照CCAR-91部的相關要求,對青島直升機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直升機公司)運作規範及相關手冊進行了補充合格審定。審定工作小組對公司遞交的運作規範和涉及的相關手冊等進行了全面的符合性審查。其中由於公司股權變更,對《運作規範》修改補充合格審定共15項,涉及《運作手冊》補充合格審定項目共26項;重點對《米-171檢查大綱》、《米-171不工作儀錶和設備清單》、B-7856機部分維修記錄、部件履歷本等涉及內容進行了審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青島直升機公司立即整改;同時,對整改的問題進行符合性檢查,合格即關閉,不合格立即退回,再進行整改。下一步,監管局將按照管理局的要求,認真履行政府的監管責任,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幫助企業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運作管理體系,督促公司按章運作、規範運作、安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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