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南管理局航空安保審計相關工作部署,2013年11月7日,管理局及貴州監管局監察員組成審計組對荔波機場進行了航空安保後續審計,並對荔波機場近期安保工作提出了要求。
荔波機場于2011年11月底接受了航空安保審計,審計組共提出18個基本符合項和5個不符合項,經過兩年的努力,荔波機場積極投入人力物力對安保審計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本次後續審計主要是針對安保審計中提出的23項不符合和基本符合項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審計組成員通過文件查閱、人員訪談及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全面的復核。通過認真、客觀的審計和討論,審計組認為荔波機場航空安保審計最終結論為符合。
審計組在充分肯定荔波機場航空保安審計整改工作的同時,也指出了需要改進的方面:一是要儘快完成安檢新員工的培訓考試工作,爭取早日取得安檢職業資質證書;二是要繼續推進航空安保管理體系(SEMS)建設工作,全面提升機場安保管理水準;三是要繼續保持現有的安全運作態勢,確保空防安全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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