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至23日,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受民航局安全審計辦公室委託,依據《民用機場持續安全審計指南》和《民用機場持續安全審計檢查單》的要求,派出民用機場持續安全審計組對呼和浩特機場進行了持續安全審計。11月23日,內蒙古監管局周鳳鳴副局長受管理局張志芳副局長委託,在呼和浩特機場安全審計通報會上對該機場安全審計後續整改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周鳳鳴副局長對呼和浩特機場的持續安全審計工作表示了肯定。他指出本次呼和浩特機場審計工作具有幾個特點:一是高度重視。在審計前,管理局召開了專題會議,對工作任務進行了分解細化,張志芳副局長親臨會議,對相關工作做了部署,呼和浩特機場認真細緻了做了準備工作,內蒙古機場集團對此次審計工作給予了大力的支援,駐場單位給予了高度的配合。二是組織嚴密。全體審計員遵循嚴格、公正、透明、廉潔的原則,做到了工作分工到位、職責細化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呼和浩特機場迎審人員配備到位,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的銜接順暢。三是準備充分。審計組對動態檢查單的研究、製作到位,各小組工作分工具體、明確,被審計單位的文件、資料準備充分,提供準確、及時。四是形式推新。設計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訪談環節,審計組與迎審單位還就檢查單上沒有設置的內容和規章標準沒有明確的事項進行了探討;兄弟監管局的監察員參加了此次審計,互相交流了工作經驗。五是持續改進。通過審計發現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訪談的題目需要進一步優化,檢查單中部分項目設置及檢查內容的分數權重設置待進一步研究。
周鳳鳴副局長對呼和浩特機場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希望:一是充分認識到安全是機場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之間的關係;二是通過科學管理促進機場持續安全發展,成為內蒙古地區落實民航強國戰略的“領頭羊”;三是實施機場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把安全管理體系融入到手冊之中,全面提高機場安全管理水準。
周鳳鳴副局長對呼和浩特機場審計後續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視審計後續整改工作,被審計單位要對後續整改工作給予充分重視,嚴格按照審計報告要求,對照規章、標準和審計員的整改意見有效落實和解決各類問題,建立持續提高機場安全管理水準的長效機制,積極主動改善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二是對需整改的項目,被審計單位要分門別類的制定整改計劃,要落實到部門、落實到責任人,在15個工作日內向管理局和監管局提交整改方案,並報民航局安全審計辦公室備案。三是內蒙古機場集團公司應督促和幫助呼和浩特機場總結審計發現的各類問題,積極採取措施落實整改任務。在設施設備的共用和調度上做好統籌管理工作,在機場管理人才、一線運作人員的儲備上做好培訓和支援工作,著力加強各機場特別是中小機場的人力配置;四是各單位機場要充分認識到持續安全審計只是政府監管的一個手段,只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個節點,要繼續加強持續安全理念的建設,把全力迎審的精神持續,大力推廣機場SMS建設,全面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式,進一步增強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從而創造出人人講安全,事事為安全的企業文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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