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航局《關於對深圳機場持續安全審計的通知》,由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及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共13名監察員組成的審計組,于10月8日至10月11日對深圳機場進行為期4天的持續安全審計。
持續安全審計是對經過普遍安全審計的民用機場進行的持續安全符合性檢查,是民航局今年才開始實施的新的安全審計模式。深圳機場是2006年中南地區開展普遍安全審計的第一個機場,如今也是中南地區開展持續安全審計的第一個機場。
審計組分為綜合安全管理小組、飛行區安全小組、目視助航與機坪及供油安全小組、應急救援小組等4個小組,對機場組織管理、規章制度、運作管理、資源配置、資訊管理、應急處置和人員培訓七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審計。審計最終得分為98.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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