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訂的目的是為了使飛行機組對遵守SID 和STAR 公佈的高度層限制有明確的理解。修訂提案要求在向正在按照STAR/SID 進/離場的航空器或已經沿STAR/SID 航路進/離場的航空器發佈高度層放行許可時,管制員必須明確説明要麼航空器必須遵守所公佈的高度層限制,要麼STAR/SID 的高度層限制已經被取消。同時必須一直適用根據地形超障余度公佈的最低高度層。
以標準放行程式(SID)為例,初始放行許可為,CLEARED VISOS ONE ALFA DEPARTURE CLIMB ON SID TO FLIGHT LEVEL 160(准許VISOS 1 ALFA 離場,按SID 爬升至高度層160)。如果在FL 080 中斷爬升,而隨後的爬升放行許可要求遵循所公佈的高度層限制,則放行許可將是CLIMB ON SID TO FLIGHT LEVEL 160(按SID爬升至高度層160)。如果隨後的爬升放行許可不再要求遵循所公佈的高度層限制,則放行許可將是OPEN CLIMB TO FLIGHT LEVEL 160(開放爬升至高度層160)。
此次修訂包括全新的無線電通話用語,特別是新增了OPEN CLIMB/DESCEND (開放爬升/下降)的通話用語,需要飛行及管制人員了解及掌握其準確含義並正確應用。建議我局有關飛行、空管單位應認真組織研究此次修訂提案,在此次修訂適用前完成相關的培訓工作,確保飛行安全。
此次修訂的預計適用日期是2013 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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