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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發佈《關於把控運作總量調整航班結構 提升航班正點率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確保運作安全,全力提升航班正點率,民航局近日發佈《關於把控運作總量調整航班結構 提升航班正點率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計劃從今年冬春航季開始,對航班時刻安排進行運作總量控制和航班結構調整。

  當前,民航航班持續高位運作,保障系統滿負荷運轉,運作安全風險累積疊加,航班正點率跌入低谷。與此同時,運輸機隊規模不斷擴大,可用空域資源改善有限,持續增長的航空運輸需求與民航綜合保障能力之間的矛盾愈加突出。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民航局精準研判當前形勢,果斷決策行業應對,制定併發布了該《措施》。

  《措施》明確提出,要嚴把時刻協調機場的容量標準關。2017年冬春航季,21個航班時刻主協調機場維持機場容量標準不變,航班時刻協調分配嚴格執行機場容量標準。自2017年冬春航季起,主協調機場取消非協調時段,實施24小時全時段航班時刻協調分配管理,重點機場實施航班時刻總量管理。時刻協調機場調增機場容量標準,應當經過科學公正的容量評估,在容量技術評估中,管制員工作負荷指標、可接受延誤水準指標等須符合標準。

  《措施》還明確了調增機場容量標準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一是最近一年內未發生機場、空管等原因導致的嚴重不安全事件;二是最近一年內、機場航班放行正常率至少有9個月不低於80%。但凡出現機場航班放行正常率在最近一年內、有9個月低於70%,或因機場不停航施工、機場凈空環境受到破壞等原因導致機場保障能力明顯下降的,應調減機場容量標準。

  《措施》對調整航班時刻輔協調機場名單的確認方式也進行了説明。尚未納入主協調機場名單、年旅客吞吐量1000萬人次以上的機場,與主協調機場使用空域存在重疊、運作密切相關的機場,納入航班時刻輔協調機場名單。輔協調機場早6—10點以及其他必要的時段,確定為協調時段,協調時段實施航班時刻協調分配管理。

  《措施》指出,民航局將組織研究確定空域容量評估關鍵指標和評估方法,逐步開展空域容量評估工作,統籌空域容量與機場容量管理工作。

  在優化始發航班結構方面,民航局將以結果為導向,從機場放行正常率客觀實際倒推,從而確定優化措施。按照措施,2017年冬春航季和2018年夏秋航季,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機場按照機場容量標準75%的目標,調減始發航班時刻數量;始發航班時刻安排超過機場容量標準80%的單跑道機場,如果航季始發航班機場放行正常率低於80%的,從下一航季起調減到80%;始發航班時刻安排未達到機場容量標準80%的單跑道機場,如果航季始發航班機場放行正常率高於85%的,從下一航季起可以逐步增加到80%;始發航班時刻安排超過機場容量標準75%的雙跑道及多跑道機場,如果航季始發航班機場放行正常率低於80%的,從下一航季起調減到75%;始發航班時刻安排未達到機場容量標準75%的雙跑道及多跑道機場,如果航季始發航班機場放行正常率高於85%的,從下一航季可以逐步增加到75%。民航局將按照召回有意或反覆濫用的航班時刻、主動交回航班時刻、撤銷航班時刻的優先順序來調減時刻。

  除此之外,《措施》還特別明確了最近幾個航季北上廣航權航班時刻配置政策和最近幾個航季運作總量把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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