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建議提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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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344號建議的協辦意見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344號建議的協辦意見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經研究,我局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344號建議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通用航空管理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國民用航空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9]20號),我局承擔通用航空安全和市場監管責任,維護航空消費者權益,負責通用航空活動有關許可管理等工作。國務院高度重視通用航空發展工作,2016年5月專門印發《關於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8號),明確通用航空業是以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為核心的戰略性新興産業,要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突出通用航空交通服務功能,到2020年,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協調的發展格局。

  二、民航跼踀進通航發展工作情況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通用航空發展,牢固樹立“發展為了人民”的理念,始終堅守“飛行安全、廉政安全、真情服務”三條底線,緊緊圍繞“讓通用航空器飛起來、讓飛行愛好者熱起來”的發展願景,按照“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分類管理”發展思路,持續深化通用航空改革工作,在通用航空市場培育、機場建設、低空試點和安全監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積極推動運輸航空與通用航空“兩翼齊飛”。

  一是不斷深化民航領域通用航空“放管服”改革,修訂《民航法》相關條款、20多部通用航空民航規章,會同相關部委相繼出臺120余項措施,將通用航空經營許可改為“先照後證”。二是對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實施分類管理,簡化通用機場審批條件,2018年頒發126張通用機場使用許可證,持證通用機場總數達到202個。三是配合地方開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截至今年3月底,試點空域內多用戶混合運作並實現安全運作100天,累計飛行9531架次、2345小時,同比增長41.8%和108%。四是簡化審定監察要求,推進經營許可和運作許可“合併審定”、“雙證合一”。五是降低通航稀有機型飛行人員的資質合格審定成本,降低私用飛行訓練準入門檻和運動照取照要求,降低私照理論考試難度、私照訓練標準和資格保持要求,取消部分航空器類別運動照理論考試和實踐考試要求。六是促進民用無人機新業態發展,積極探索符合無人機特點的差異化運作規範、標準和監管模式。七是規範和簡化通航飛行計劃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各級飛行計劃審批部門職責範圍、明確計劃申請受理時限、統一計劃管理程式和服務保障標準、簡化保障協議等內容。八是積極開展通航小飛機和直升機適航審定工作,推動通用航空工業發展。

  通過多措並舉,我局切實為通用航空企業減負鬆綁,激發了通用航空市場發展活力,通用航空運營規模實現穩步增長。截止2018年底,我國傳統通用航空企業達到422家,非經營性登記單位18家,運營航空器2495架,年飛行時間共93.71萬小時;各類民用無人機飛行已接近100萬小時。

  三、關於設置通用航空管理部門的意見

  通用航空管理職責是我局的主要職責之一,具體工作主要由我局運輸司承擔。考慮到促進通用航空發展需要在通用航空器適航審定、航空人員資質、機場及飛行保障等方面綜合施策,為更好地促進我國通用航空業發展,確保通用航空運作安全、規範市場秩序,應在我局設立單獨的通用航空管理部門。2019年2月,我局已向中央編辦去函申請增設通用航空司,主要負責規範通用航空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品質;起草通用航空行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危險品短途運輸等的技術政策、行政管理法規和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通用航空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特殊、緊急通用航空任務。近期,我局積極與中央編辦保持溝通,協調在我局設立通用航空管理部門。綜上,按照一件事情原則由一個部門負責的要求,不宜在應急管理部等其他部委再設置通用航空管理部門。

  下一步,民航局將繼續堅持“放管結合、以放為主、分類管理”發展思路,加快通航法規體系重構、運作環境改善、監管模式改進,為通航發展鬆綁減負,持續激發通用航空市場活力,使通用航空更好地“飛起來”。

  以上意見,供貴部答覆時參考。   

  聯繫單位及電話:民航局人事科教司 010-64091635

  

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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