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頂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你單位《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核,申請材料符合《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31號,CCAR-290)中關於經營許可證換證、變更之相關要求,經研究,批復如下:
同意你單位從2017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9日期間繼續從事通用航空經營活動。通用航空企業經營許可證上所載明的內容如下:
企業名稱:安徽頂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企業地址:合肥市包河區駱崗機場內;
基地機場:池州九華山機場;
企業類別: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濤;
經營範圍按CCAR-290調整為如下:
甲類:醫療救護。
乙類:空中游覽、航空攝影、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
丙類:航空護林、航空噴灑(撒)、空中拍照、空中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