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選聘法律顧問律所結果的公示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關於選聘法律顧問律所的公告》,對外聘法律顧問律所申報對象的比選工作已于2022113日完成。根據比選結果,擬選聘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為我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顧問律所。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發佈之日起1個工作日。 

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如對比選結果有異議,請於本比選結果公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海東方投資監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閔行區秀文路898號西子國際4號樓;郵編:201199;聯繫電話:021-62667333)提出異議。

 

  

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

  2022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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