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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印發《基於運作風險的無人機適航審定指導意見》

  為促進國內民用無人機産業健康成長,1月23日,民航局印發《基於運作風險的無人機適航審定指導意見》,針對無人機運作場景豐富、運作風險多樣的特點,開展基於運作風險的適航管理,推動形成基於運作風險的民用無人機適航管理模式。

  根據《指導意見》,將建立基於運作風險的無人機風險等級劃分方法,開展無人機適航審定分級管理。局方審查方式將從條款審查向製造廠家體系審查轉變,引導廠家建立、完善無人機設計生産企業適航體系,促使無人機製造廠家主動承擔適航主體責任。同時,遵循正向思維制定適航標準,依照“工業標準→行業標準→適航標準”的路徑,建立我國自主的無人機適航標準體系。廠家滿足體系要求、無人機符合適航標準後,可頒發無人機適航證件。

  《指導意見》明確,我國民用無人機適航審定管理將堅持“分級管理,聚焦體系”“標準引領,正向思維”“先行先試,分步實施”“依託網路,便捷服務”四個指導原則。民用無人機運作風險等級將分為低中高三個等級,對於生産低運作風險等級無人機的廠家,局方以備案和事後監管為主;對於生産高運作風險無人機的廠家,局方對具體項目進行評估,確定介入程度;對於生産中等運作風險無人機的廠家,局方審查基於風險確定介入程度。與此同時,依託實名登記系統,並結合民航局無人機運作管理系統(UOM),建設無人機審定模組,實現全流程網上申請和批復。

  《指導意見》明確了基於運作風險的無人機適航審定管理的實施路線,即在總結試點項目經驗和成果基礎上,以2019年第四季度適時開展廠家宣傳貫徹、受理申請為目標,圍繞無人機適航管理辦法、適航標準、審查程式和審查方法四個方面,分階段,分步驟,至2019年底初步建成基於運作風險的無人機適航管理體系。

  為確保基於運作風險的無人機適航審定工作開展,民航局將加強組織協調、設立專職機構、強化資金支援、擴大國際合作。

  中國是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以下簡稱“無人機”)設計、製造、應用大國,無人機被廣泛用於物流貨運、農林植保、航拍攝影、管線巡查、遙感探測等領域。據“民用無人機實名登記資訊系統”統計,截至2019年1月24日,已登記約29.5萬架無人機,其中,最大起飛重量25公斤至150公斤的無人機為2.5萬架,150公斤以上的為571架,650公斤以上的為49架。無人機擁有者約26.8萬個,各類無人機型號3720個,製造廠家和代理商註冊數123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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