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民航專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市場秩序,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現選取第二批民航專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類型一:招標人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
某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某機場飛行區圍界安防設施升級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標文件》中存在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産地或者供應商的情況,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五)款規定。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一條,對該公司作出1萬元罰款處罰。
類型二:招標人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
某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將某機場跑道道面病害處治項目的機場目視助航燈光工程發包給不具有機場目視助航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違反《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運輸機場專業工程建設品質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等規定。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依據《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對該公司作出10萬元罰款處罰,並對該公司兩名相關責任人分別作出5000元罰款處罰。
類型三:評標專家違法透露對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收受評標勞務報酬以外財物
評標專家劉某某在參加某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某項目評標過程中,存在“違法透露對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收受評標勞務報酬以外財物”行為,且該專家“不按規定參加質監總站組織的培訓”。民航專業工程品質監督總站依據《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九)項、第(十)項和《民航專業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和專家庫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六)項,對其永久除名。
民航專業工程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要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和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共同營造規範有序的建設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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