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票銷售

一、乘機有效證件

根據《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76號)第三十一條: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應當出示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和有效乘機憑證。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的種類包括:

1.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職工證、武警警官證、武警士兵證、海員證,香港、澳門地區居民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地區居民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外籍旅客的護照、外交部簽發的駐華外交人員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3.十六周歲以下的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有效乘機身份證件還包括: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學生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注意事項:

1.根據《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旅客有效乘機身份證件、有效乘機憑證資訊需要一致方可乘機,因此旅客在購票時注意核實確認所提供的證件有效且資訊準確無誤。乘機時,一定攜帶購票證件辦理值機、安檢和登機手續,避免因與訂票證件不符而無法乘機。

2.如購買國際機票,旅客應提前檢查所持護照有效期、簽證是否滿足目的地要求,以免出行時産生不必要的麻煩。

3.鋻於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變化,請旅客出行前主動關注出發地、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當好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如果您需要進一步掌握疫情防控政策,可聯繫始發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門和機場,或聯繫航空公司諮詢。

  

二、購票渠道

為使旅客順暢出行,旅客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機票。如航空公司售票處、客服熱線、官方網站、手機客戶端(官方公眾號、APP)、航空銷售網路平臺(簡稱OTA)、航空銷售代理人。

★注意事項:

1.購票前,旅客可以通過多個渠道了解客票資訊,最終選擇合適的渠道購買客票。此外,需警惕一些機票代理人“先佔座,後倒賣”的非法行為,如購買機票,請保留好有關憑證,避免上當受騙。

2.《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21年第3號令)第十五條明確要求航空公司、航空銷售代理人在售票時必須告知客票退改規則,保障旅客知情權。如果旅客在購票時,發現相關資訊告知不清,或未進行説明,建議慎重選擇,或更換其他渠道購票。

   

三、購票相關資訊

1.航空公司會根據市場需求提供價格彈性較大的機票産品供廣大旅客選擇,不同機票産品的使用規則和退改簽條件差異較大。旅客在購買機票前,一定要充分、認真、仔細地查閱和了解所購買機票的使用條件,特別是退票收費、改期改簽限制、行李規則等可能影響自身權利的關鍵條款。

2.旅客購票時,須向航空公司或航空銷售代理人提供國家規定的必要的個人資訊,以及乘機人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確保售票方將資訊錄入旅客訂座系統。

3.乘坐國際/地區航線航班的旅客,請在搭乘航班之前根據自己的實際行程(包括但不限于航班始發地、經停地、轉机地、目的地等),確認證件、簽證有效期,並充分了解相關國家或地區的入境要求和限制。

4.根據乘機人的國籍和旅行目的地,除有效護照之外,可能需要簽證或具備同等效力的入境許可,方可進入旅程中的國家/地區,即便只是轉機前往其他國家/地區,也可能有同樣要求。

★注意事項:

1.旅客購買機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證件需與辦理乘機手續和通過安全檢查時的證件相同。

2.通常,機票價格會隨著旅客購票的不同時段而上下浮動,因此,旅客購票時須認真查閱所選擇行程機票價格以及相應的退改簽規定、客票使用規則、行李規則、特殊旅客規定等。售票方必須以顯著方式向旅客展示、告知或引導旅客獲取相關客票資訊。

   

四、附加服務産品與航空保險

為滿足旅客日益增長的出行需求,航空公司會推出多元化的航空服務産品,例如保險、付費選座、特色餐食、貴賓室休息券、預付費行李額等。這些服務産品不是每位旅客出行必須購買的,屬於個性化增值出行需求,旅客可按需選購。此外,這些航空服務産品會有較為明確的使用規則或者限制使用條款,購買前請務必充分了解。

   

五、客票價格

1.成人普通票價,是指航空公司在政府規定政策範圍內確定並公佈,適用於各航班頭等艙、公務艙、經濟艙等艙位等級普通成人旅客的不附加任何限制條件的票價,通常稱全價票,全價票在簽轉、變更和退票等方面的限制很少。

2.國內航線票價以市場調節價為主,由航空公司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主確定具體票價。客票銷售方均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航空公司官網、APP等渠道的顯著位置上清晰、準確、全面地公佈實際執行的航線所對應的客票種類及價格,還包括退改簽收費標準在內的適用條件。

3.為滿足大眾旅客出行需求,航空公司會根據市場需求提供價格彈性較大的機票産品供廣大旅客選擇,通常稱折扣客票,購買此種客票須充分了解客票使用條件和限制條件。

★注意事項:

1.各航空公司艙位等級不同,對應的機票種類及折扣也不相同。不同艙位有不同等級的折扣票,不同等級折扣票的退改簽費用也不同,通常,折扣幅度越大的機票,退改簽限制越嚴,退改費用也越高。如果購買特價客票,旅客須仔細查閱客票的使用規則及限制條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航空公司普遍採用收益管理系統進行機票銷售管理,會發生旅客購票時價格隨時變化的情況。通常,旅客提前購票可能購買到不同折扣的低價客票,飛往同一地方且不同時段的航班客票價格也有差別,此屬正常現象。

3.多家航空公司相繼推出“隨心飛”等類型的機票套餐服務,此類機票使用規則、數量均有不同的限制,旅客在購買此類套餐時,不要因票價優惠而盲目購買,要根據自身條件仔細了解客票使用規則後謹慎購買。  

   

六、行程單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即行程單)是旅客購買國內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及報銷憑證,兼有行程提示的作用,不作為機場辦理乘機手續和安全檢查的必要憑證。

一般情況下,行程單只能列印一次,如旅客已經列印行程單,後續辦理客票變更或退票時,需要將原行程單交回客票銷售單位或航空公司,旅客可以聯繫航空公司或銷售單位諮詢行程單獲取方式及相關使用規則。如不需列印行程單,請索要訂座記錄編號進行驗證。

★溫馨提示:

可登陸www.travelsky.com.cn信天遊網站進行行程單驗真。春秋、九元、南航客票的報銷憑證,可分別訪問春秋航空公司官網、九元航空公司官網、南方航空公司官網進行查驗。

   

七、聯程航班

旅客預訂了在同一個客票號碼上的兩個(含)以上的航班(即使是不同航空公司的航班)即為聯程航班。如果旅客預定多個航程,應當與航空公司或者其代理人確認是否為聯程航班。

★注意事項:

1.聯程航班的行程在未發生非自願變更的情況下須按照順序出行,例如旅客預定的是廣州-北京-瀋陽航班,廣州-北京航班機票未使用,則北京-瀋陽的航班機票也不可使用,此外,如果旅客有托運作李,還需要向航空公司確認托運作李是否可以辦理直挂手續。

2.聯程航班與非聯程航班的客票改期、退票和簽轉規則會有差異,根據《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若旅客同時預訂兩個及以上航班時,銷售單位應當明確告知是否為聯程航班。

3.部分OTA平臺對航班進行組合銷售(非聯程航班),請旅客在購票時,關注OTA平臺相關提示資訊,詳細確認産品內容後進行購買,避免後續可能産生的糾紛。

4.非聯程航班,由承運航空公司分航段分別獨立出票,通常存在兩個或以上的運輸合同,其退改簽規則遵循出票航空公司各自的運輸總條件規定,兩個航班獨立存在,互不影響,若其中一個航班發生調整(包括但不限于非自願的航班取消、延誤、超售等)導致另一段無法正常乘坐的,無關另一航班的乘坐和退改簽規則,每個航班的退改簽相關費用均獨立計算,旅客需自行承擔相關費用。旅客購買時請仔細查詢各個航段的使用規則,選擇合適的行程並進行風險評估。

   

八、代碼共用

1.代碼共用是兩個或多個航空公司在航班運營和客票銷售方面形成的協議合作模式。對於旅客而言,可以通過代碼共用獲得更多航班和時刻選擇、優惠的票價以及多樣化的常旅客計劃等。

2.代碼共用通常有兩種表現形式:

(1)A航空公司與B航空公司協議約定允許在對方航班上使用自己的班机編號;

(2)兩個及多個航空公司在同一航班上使用各自的班机編號。

在代碼共用安排中,一般會出現多個航空公司,例如出票方、實際承運方等,旅客有可能在A航空公司購買客票,而實際乘坐的是B航空公司的航班。如果旅客在出行過程中遇到客票或者航班問題,原則上可以向代碼共用安排中任何一家航空公司提出服務需求,並由各方按照代碼共用協議的約定為旅客提供後續服務。

   

、客票有效期

民航局對於客票有效期並沒有統一的規定,如果旅客購買的是普通票價的客票,大部分航空公司所規定的有效期自旅客實際出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如果客票未曾使用,則以正式出票之日起,一年內有效。部分折扣票的有效期適用航空公司公佈的條件,請旅客務必注意。

通常情況下,客票有效期的計算:從旅行開始或填開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時起至有效期滿之日的次日零時為止。

★舉例:

旅客于2022年6月20日購買了同年6月30日北京-上海,以及7月5日上海-廣州的普通票價聯程客票,若客票上的兩個航段均未使用,客票有效期從2022年6月21日零時起開始計算;若旅客乘坐了6月30日北京-上海航班,則客票有效期從7月1日零時起開始計算。

   

十、客票自願變更

旅客購票後因自身原因要求改變航班、日期、艙位等級等,屬於自願變更。自願變更有一定限制,航空公司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所適用的運輸總條件和客票使用條件辦理。自願變更客票時,旅客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變更手續費和客票差價。另外,部分特價客票有不得自願變更的限制,旅客需要重點關注。

   

十一、非自願變更

因航班取消、延誤、超售等非旅客原因導致客票變更的情形。又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由於非航空公司原因導致旅客非自願變更客票的,航空公司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所適用的運輸總條件、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由於航空公司原因導致旅客非自願變更客票的,航空公司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簽轉航空公司同意的情況下,為旅客辦理改期或者簽轉(即變更航空公司),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變更費。

   

十二、自願退票

指旅客因自身原因要求退票。這種情況下,航空公司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所適用的運輸總條件和客票使用規則辦理,可能需要旅客支付一定的退票手續費,部分特價客票可能只退還民航建設基金及稅費。

   

十三、非自願退票

一般是指因航班取消、延誤、超售等非旅客原因導致旅客退票的情形。旅客符合非自願退票條件的,航空公司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費。

無論旅客是自願退票還是非自願退票,航空公司或者其航空銷售代理每人平均應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退款手續,上述時間不含金融機構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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