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分類:建議提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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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4642號建議的答覆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4642號建議的答覆

李亞蘭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改進助殘設備航空運輸服務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工作,將其作為民航“真情服務”工作要求的重要體現。為促進《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我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特殊航空運輸服務工作的通知》,並於2016年起連續4年開展服務品質專項行動,進一步提升殘疾人旅客航空運輸服務水準:

  一是在配備無障礙設施、設備方面,要求航空公司根據殘疾人的服務需求,提供機上專用窄型輪椅、醫用氧氣等設施設備;要求機場在航廈出發廳設置為殘疾人服務的問訊櫃檯,為殘疾人提供問詢、引導等服務,同時要根據《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無障礙設施設備配置》等法規標準的要求,配備殘疾人停車位、輪椅等無障礙輔助設備。

  二是在保障助殘設備托運方面,要求航空公司、機場一方面要切實做好助殘設備的托運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托運途中損壞,到達目的地後在機艙口及時交付殘疾人使用,另一方面要按照《旅客和機組攜帶危險品的航空運輸規範》,保障電動輪椅航空運輸安全順暢。

  三是在規範殘疾人運輸服務流程方面,要求航空公司、機場要以《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為依據,不斷改進和優化服務流程,完善相關業務手冊,明確服務規範和程式。

  四是在加強人員培訓方面,要求航空公司、機場要強化員工服務意識,加強一線員工的業務培訓,提升服務的主動性和實際操作能力。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督促航空公司和機場嚴格落實民航局關於殘疾人航空運輸服務的各項文件要求,切實保障殘疾人的出行便利,讓殘疾旅客真正感受到民航服務的人文關懷。

  感謝您對民航工作的支援!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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