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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推動構建發展民航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近日,民航局印發《關於推動民航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構建與發展的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辦法》提出,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構建與發展民航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提升行業核心競爭力,建設創新型民航行業。

  《辦法》明確,民航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下稱聯盟)是指企業、高效、科研機構、具有科研能力和條件的其他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機構,以企業的創新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為基礎,以帶動民航重大技術攻關、重大新産品開發應用推廣和提升産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為保障,自發形成的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技術創新合作組織。《辦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圍繞建設創新型民航行業,探索多種長效穩定的産學研用協作機制,組建具有民航特色的創新聯盟。

  《辦法》指出,創新聯盟的主要任務是,圍繞民航發展關鍵技術瓶頸,成員單位聯合開展攻關,從而開發重大新産品,形成企業或行業技術標準;建立公共技術創新平臺,實現創新資源的有效分工和合理連結,實行智慧財産權共用;促進技術轉移,加速科技成果産業化,提升産業整體競爭力;聯合培養和引進人才,加強交流互動,為民航持續創新提供人才支撐。

  《辦法》提出,創新聯盟的構建應以民航的技術創新需求為導向,以形成産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以企業為核心,圍繞産業創新鏈,運用市場機制集聚創新資源,實現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等在戰略層面有效結合,共同突破民航發展的技術瓶頸。在推動創新聯盟構建中,要體現民航科技創新戰略目標、遵循市場經濟規則、滿足産業發展需求,並要防止脫離民航發展及技術創新內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造成各種形式的壟斷和對市場競爭的壓制。

  《辦法》還對相關單位職責分工、試點申請和審核評估做了具體要求。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中國民用機場協會、中國民用航空維修協會等行業協會要積極推動本領域創新聯盟的構建,並承擔對試點聯盟的初審和評估等工作。申請試點的創新聯盟應由行業內外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等多個獨立法人聯合組成,明確牽頭單位,擁有能夠帶動民航發展的重大科技成果或優勢創新團隊,並建立有效決策與執行、利益保障、開放發展等機制。民航局將通過科技項目、專項任務和建設投資等方式,在政策、資金、人才等方面支援試點創新聯盟加強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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